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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王贻社:论中共中央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提出、形成及其政策主张(2013)

发布时间:2014-03-13 来源:

 

论中共中央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提出、形成及其政策主张

 
王建民/王贻社
 

【原文出处】《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2期
 【作者简介】王建民,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王贻社,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副编审。
【内容提要】    在解决台湾问题与推进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中共中央逐步提出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思想与一系列政策主张。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国家整体和平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与“九二共识”,反对“台独”分裂活动,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建设两岸“共同家园”与“两岸命运共同体”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内容;“以民为本”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核心理念;“共同发展”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目标;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同时也提出了推进与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原则、路径与手段。
【关 键 词】中共中央/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政策主张/原则 


   一、中共中央对台政策战略调整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提出与形成
    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提出一系列关于台湾问题的主张与论述,逐渐形成“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思路,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是推动两岸和解与实现两岸和平的宣言书,对两岸关系发展与促进两岸和平统一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告台湾同胞书》不仅“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而且还提出了“商谈结束这种军事对峙状态”、“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等一系列促进两岸和解与经贸文化往来的重要政策主张[1]226-228,已有明显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1981年9月30日,时任人大委员长叶剑英发表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两岸和解与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史称“叶九条”)[1]229-230。邓小平同志在处理香港回归与未来两岸和平统一问题上逐渐形成并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在这一伟大构想与方针指导下,中共中央提出了许多推进两岸关系发展与和平统一的重要政治经济主张,极大地促进了两岸关系的发展。
    在海峡两岸关系形势及岛内政局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背景下,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国家领导人开始谋划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与促进和平统一的新方案。1995年1月30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发表《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新形势下两岸关系发展与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八项政策主张,核心是推动两岸关系的健康发展,再次提议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2]470进行谈判,不仅提出了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实现和平统一的重要思路,而且还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
    新世纪以来,台湾岛内政局发生重大变化,海峡两岸关系形势有了新变化,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对台湾问题与两岸关系发展提出一系列新的主张与论述,逐渐形成并确立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思想与主要内容,其核心是“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重要目标是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架构。
    2000年初,台湾政治与权力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代表“台独”分裂势力的民进党上台执政,台湾政治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民进党执政之后,“台独”分裂活动逐步升级,两岸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代表民进党参选的陈水扁在2004年初选举中获得连任之后,开始加快推动“台独”分裂活动,海峡两岸关系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在两岸关系发展面临危机的关键时刻,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受权于2004年5月17日就当前两岸关系问题发表声明,严正指出:“当前两岸关系形势严峻。坚决制止旨在分裂中国的‘台湾独立’活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是两岸同胞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提出“‘台独’没有和平,分裂没有稳定”的重要论断①,进而提出了实现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七项主张”(此为“5·17声明”)。由此可见,中共中央提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张有着重要的时代背景,是在两岸关系发展面临岛内“台独”势力严峻挑战的情况下提出的,是建立在反对与制止“台独”分裂活动基础之上的。
    为切实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维护台海和平,2005年3月4日,时任总书记的胡锦涛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较为详细地阐述了中共中央在新形势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本主张,再次郑重呼吁:“我们真诚希望台湾有关人士和有关政党严肃思考这个重大问题,从民族大义出发,从两岸同胞的福祉出发,为保持台海和平、发展两岸关系、实现和平统一做出正确的历史性抉择”②。
    中共中央与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与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张,在海峡两岸引起广泛关注与反响,尤其是获得台湾岛内国民党、亲民党、新党等“反独”政党的积极回应,纷纷提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主张,并开始调整与大陆互动往来立场。2005年初,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新党主席郁慕明等先后展开访问大陆的“和平之旅”,中共中央与岛内反对“台独”的政党开始共议两岸和平发展问题。其中,2005年4月29日,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与国民党主席连战先生的会谈中提出了以“九二共识”为基础、推进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为核心的“四点主张”。在同日发表的“胡连会谈新闻公报”中,国共双方达成了“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的五点共识。在此形势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与主张成为新时期两岸关系发展的主旋律,也揭开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历史新篇章。
    在此背景下,时任总书记胡锦涛于2006年4月提出了“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这一重要主张,将“和平发展”确立为两岸关系发展的核心“主题”。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这一主题思想指导下提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四点建议”:第一,坚持“九二共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第二,为两岸同胞谋福祉,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根本归宿;第三,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有效途径;第四,开展平等协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由之路③。这是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系统、完整的论述与概括,明确具体地提出了两岸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根本归宿、有效途径与必由之路。2008年12月31日,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了《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讲话,不仅总结了过去30年来中共中央对台战略调整历程及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而且再次详细阐述与进一步完善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思想,系统提出了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策主张。这一重要讲话阐述的重要思想与主张,体现了对两岸关系发展时代主题的深刻把握,继承、丰富和发展了中央对台工作的战略思想,赋予了对台方针政策新的时代内涵。
    二、中共中央关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思想
    中共中央提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与政策主张,内容丰富,意义重大。
    (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国家整体和平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平发展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对海峡两岸及国际形势做出科学判断的基础上提出的国家发展战略思想。和平发展的核心思想是对内改革开放,构建和谐社会;对外走和平共处与和平发展的道路;在两岸问题上是加强两岸交流与合作,实现和解与和平,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新世纪以来,中国在既有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就基础上,在持续推进现代化发展道路上,开始探求新的发展道路。经过多年的讨论与探索,中共中央逐步确立了以“和平发展”为核心概念的国家发展战略。2005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系统阐述了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必然性和坚定决心,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而采取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措施。随后,胡锦涛和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进一步阐述了中国和平发展道路的理论、思想与意义。2011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新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再次向世界表明,和平发展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和富民强国、为世界文明进步做出更大贡献的战略抉择。
    国家和平发展战略的提出,当然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台湾问题的政策与战略调整。解决台湾问题一直是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国家和平发展,离不开海峡两岸的和解与和平发展,离不开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同样,没有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就不可能有国家整体的和平发展环境,就无法实现和平发展。《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提出的国家六大核心利益之一的“国家领土完整与国家统一”,其实质就是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直接相关的台湾问题。白皮书提出的“以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以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的新理念”的和平发展思想,同样适用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不容置疑,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国家和平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岸关系发展已纳入到国家发展战略与规划之中,并在国家整体发展中推进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二)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与“九二共识”、反对“台独”分裂活动,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分裂活动,既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也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保障。2005年3月,时任总书记胡锦涛针对海峡两岸关系发展形势提出的“四点意见”第一条就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在党的十七大讲话中,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强调,“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基础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目的是为两岸同胞谋福祉,途径是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非常明确地提出了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础。
    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问题上,中共中央在新的形势下有了新的表述。对一个中国原则灵活与务实的表述,是对两岸关系的客观、科学定位,旨在创造两岸政治上的“共同认知”与突破,否则无法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之一是,海峡两岸对一个中国的“政治认知”或两岸关系的政治定位存在巨大差异。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对重大敏感的一个中国原则、两岸关系现状与国家和平统一提出了新的论述,进行了科学定位。胡锦涛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这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的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3]这一论述明确阐述了目前海峡两岸关系的政治内涵与现状是“内战的延续”,“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不是“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而是两岸的政治对立,不是主权的对立。解决这一问题,当然不是建立新的国家,不是“主权和领土的再造”,而是结束两岸的政治对立,实现两岸的政治和解,确立“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中国”的认知。
    如何结束两岸政治对立,实现“两岸复归统一”?建立两岸的政治互信非常重要,时任总书记胡锦涛提出:“两岸在事关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就有了构筑政治互信的基石”。[3]建立政治互信是两岸政治关系改善的基础,目前两岸关系的脆弱性就在于政治互信不足。问题的关键在于海峡两岸能否对一个中国框架有“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如果海峡两岸在这一问题上认知差异、分歧巨大,则两岸症结难解。当前海峡两岸对一个中国框架已有了基本的“共同认知”,这就是“九二共识”。因此,“九二共识”,确认“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中国”,这一表述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实质意义是同样的,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
    2005年4月29日,时任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举行会谈时表示,“‘九二共识’既确认了双方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共同立场,又搁置了双方的政治分歧,是发挥政治智慧、照顾各方利益的成果”,“只要两岸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恢复对话和谈判,就一定能够为两岸和平稳定发展开创新的局面”④。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2006年4月会见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和参加两岸经贸论坛人士的讲话中提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四点建议的第一条同样是,“坚持‘九二共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2008年12月31日,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讲话中表示,“我们应该把坚持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3]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或坚持“九二共识”的另一重要表现是,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这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中共中央首次将“九二共识”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强调“两岸双方应恪守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立场,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
    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关键之一是要坚决反对影响与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各种“台独”分裂活动。时任总书记胡锦涛明确将“台独”分裂活动视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祸害”、“最大障碍”与“最大威胁”。时任总书记胡锦涛一再强调,“‘台独’分裂活动已成为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最大祸害、对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对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因此提出,“只有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才能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景,才能维护两岸同胞的福祉”。也就是说,不能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就不能实现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影响和阻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挑战是岛内“台独”分裂势力的发展及“台独”分裂活动的高涨。尤其是民进党上台执政后,陈水扁大搞“台湾正名”与“公投制宪”等“台独”分裂活动,极大地威胁着台海和平发展。因此,胡锦涛在倡议“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的同时,也一再明确表示“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只有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才能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景,才能维护两岸同胞的福祉”,[2]75深刻揭示了和平发展与反对“台独”的辩证关系,也指出了反对与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是中央对台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而且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三)“共同家园”与“两岸命运共同体”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建设两岸“共同家园”与“两岸命运共同体”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内容。
    怎样化解历史上形成的海峡两岸之间的政治对立与对国家统一的认知差距,争取台湾民众对国家、民族与两岸关系的理性认识,为未来国家和平统一创造条件,是中共中央一直思考的重大课题。在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论与思想问题上,时任总书记胡锦涛提出了两岸“共同家园”与“两岸命运共同体”概念,并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重要内容。2003年3月11日,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会见台湾代表团时提出,“中国是两岸同胞的中国,是我们的共同家园”[2]13。此后,在有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论述中,胡锦涛不断强调与完善这一思想。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重申,“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两岸同胞理应携手维护好、建设好我们的共同家园”[2]71-72。2008年3月,胡锦涛在看望参加十一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委员时再次提出,“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13亿大陆同胞和2300万台湾同胞都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2]73-76
    胡锦涛关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即台湾是谁的台湾,中国是谁的中国,以及台湾命运与中国命运的关系问题,明确阐述了台湾不只是2300万台湾人民的台湾,而是包括2300万人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台湾;中国不只是大陆同胞的中国,而是包括2300万台湾人民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中国,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两岸同胞更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道出了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两岸人民同属中华民族的真谛,道出了台湾的未来与命运是与中国命运、与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的。
    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两岸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就需要海峡两岸之间的团结与包容,需要海峡两岸相互支持与扶持,需要共同发展,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因此,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将两岸共同家园、两岸命运共同体思想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联系在一起。2008年4月,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会面时表示,“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同属中华民族大家庭。衷心希望两岸同胞进一步携起手来,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同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⑤。同年12月31日,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讲话,再次提出,“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包括大陆和台湾在内的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两岸同胞有责任把她维护好、建设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靠两岸同胞共同奋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要靠两岸同胞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由两岸同胞共同享有”[3]。可以说,“共同家园”、“命运共同体”、“共同决定”、“共同开创”与“共同享有”等构成胡锦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对台工作的重要思想体系。
    (四)“以民为本”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核心理念
    “以民为本”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核心内容与理念之一。时任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基础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目的是为两岸同胞谋福祉,途径是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为两岸同胞谋福祉”就是体现“以民为本”,以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依归的思想。
    2008年12月31日,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讲话,再次明确提出,“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贯彻到各项对台工作中去,理解、依赖、关心台湾同胞,体察他们的意愿,了解他们的诉求,为他们排忧解难,满腔热情为台湾同胞多办好事、多办实事,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利益,最广泛地团结台湾同胞一道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3]。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台工作与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关心台湾同胞切身利益的重要思想,也是两岸和平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以民为本”的思想与主张,就是要强调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进程中,提出与采取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的政策措施,要以两岸人民尤其是台湾人民的根本利益、切身利益与社会福祉为出发点,为依归。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在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中共中央提出“互惠互利、互利双赢”等一系列推进两岸经济合作的政策主张,出台一大批惠及台湾民众的政策举措,尤其是还明确提出在两岸经济合作中、在ECFA的签署中对台“让利”思想。这些政策举措与做法,充分体现了两岸关系发展中“以民为本”与关心台湾民众利益的重要思想,进而推进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逐步得到台湾同胞的广泛认同与支持。
    (五)“共同发展”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目标
    和平发展的核心内容不只是两岸的和解与和谐,不只是两岸没有对抗、没有战争,和平共处,更重要的是实现两岸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和共同进步。只有共同发展,才能实现和平发展,只有和平发展,才有共同发展的条件与基础。
    在两岸经济关系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与台湾经济发展困难日益增大的形势下,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这一主题思想下,提出了有关两岸“共同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与主张。2003年12月25日,胡锦涛在与台资企业协会负责人会谈中提出,“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理应密切往来、加强交流、扩大合作、共同发展”,并提出“四个有利于”⑥的两岸共同发展主张。2005年4月29日,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会谈时提出两岸关系发展“四项主张”,其中之一就是“加强经济上的交流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并呼吁“我们愿意尽快同台湾方面就建立两岸紧密的经贸合作安排进行磋商,以促进两岸共同发展繁荣”。“共同发展”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重要内容与目标。
    经济发展是两岸人民的共同利益所在,也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推动海峡两岸经济交流与经济合作非常重要,尤其对经济处境较为困难的台湾更为重要。关于海峡两岸经济关系的发展,时任总书记胡锦涛从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出发,从海峡两岸的共同利益出发,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30周年座谈会讲话中将“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作为六项主张的第二条进行了阐述,提出“两岸同胞要开展经济大合作,扩大两岸直接‘三通’,厚植共同利益,形成紧密联系,实现互利双赢”。可见,在两岸“共同发展”论述中,还包含了“厚植共同利益”与“互利双赢”的思想。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仅要强调两岸的血缘文化纽带,不仅要增进政治互信,两岸还要建立更为现实与重要的经济利益纽带。只有两岸共同利益增加,共同利益厚实,才能形成利益共同体,才会减少两岸的分歧,降低矛盾与冲突,才能同舟共济,共同发展,可以说“共同利益”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没有共同利益或者共同利益不足,两岸经济合作的动力就不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景就会受到一定影响。如何“厚植共同利益”,如何“促进共同发展”,是摆在海峡两岸面前的共同任务。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对这一问题也进行了科学回答,提出“两岸同胞要开展经济大合作,扩大两岸直接‘三通’”,“形成紧密联系,实现互利双赢”。这一论述标志着新一代中央领导倡导海峡两岸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开展经济大合作、大发展、大融合,让海峡两岸形成更紧密的经济体,实现互利双赢与共同发展。
    共同发展的另一核心内容是促进与扩大两岸经济合作,实现两岸经济关系的正常化与制度化发展。时任总书记胡锦涛提出了两岸经济合作的大方向,即“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推动经济合作制度化”,而且将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与经济合作制度化视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强大动力。
    (六)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建立一套和平发展的有效运作与保障机制,中共中央逐步提出了建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稳定框架的主张,其重要形式之一就是签署两岸和平协议。
    1995年1月30日,时任总书记江泽民在发表的《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中提出,两岸可在达成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协议的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持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2]。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提出对未来两岸关系发展“进行规划”的主张。然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未获得台湾当局的积极回应,这一主张并没有成为海峡两岸的共识,未能落实与实现。胡锦涛在担任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后,中共中央在两岸和平发展问题上开始积极探讨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问题,并提出一些新的具体主张。
    2004年5月17日,中台办、国台办授权就当前两岸关系发展发表声明,提出“恢复两岸对话与谈判,平等协商,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共同构造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框架”⑦。这是中共中央首次明确提出建立“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框架”的主张。此后,推动建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就成为中共中央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政策目标。2005年3月,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四点意见》中再次提出就“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框架等议题”进行商谈,也是对海峡两岸社会各界关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问题讨论的积极回应。此后,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就建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问题多有论述。2007年10月,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表示,“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首次正式明确提出两岸协商签署和平协议的主张。2008年12月31日,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讲话,在提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六项主张中,第六项专门论述“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问题,并再次郑重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3]。2012年12月,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未来两岸关系发展的“三大愿景”之一就是“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4]。可以说,签署两岸和平协议成为中共中央建构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框架的核心内容与目标。
    三、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本原则与路径
    中共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思想的政策建议及其发展路径。总体上可以称为“两个原则”、“两个路径”与“一个落实”。
    (一)坚持“建立互信、求同存异、搁置争议、共创双赢”的互动原则
    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逐步成为两岸共识之后,两岸如何互动,如何达成这一目标,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
    2008年4月,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先生时提出,双方应共同努力,“建立互信、求同存异、搁置争议、共创双赢”,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这“十六字方针”充分表达了大陆方面对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务实态度与真诚愿望。其中,“建立互信”的基础是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深化互信的关键是在事关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两岸在上述政治互信基础之上,积极寻求两岸关系发展的“共同”之处,包括共同立场、共同理念、共同利益等,即寻求共同点与立场一致之处,暂时搁置两岸现阶段无法解决、有影响或阻碍两岸关系发展的议题、矛盾、争议或分歧,共同努力,实现两岸的和解与互利双赢,为最终解决台湾问题或两岸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由于海峡两岸在两岸关系发展问题上存在许多显著差异,尤其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一时还找不到可行的解决办法,在短期内无法达成共识。如果不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出发,若暂时不搁置这些难解的争议问题,不“求同存异”,不积极寻找共同点与共识,两岸关系就无法前进,就会错失时机,更不会实现双赢,只能是双输,只能两败俱伤,反而不利于两岸关系的发展。因此,“建立互信”尤其是政治互信,即坚持“九二共识”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求同存异”与“搁置争议”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打破僵局、解开死结的手段;“共创双赢”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目标。
    (二)坚持“先易后难、先经后政、把握节奏、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与原则
    针对新时期两岸关系发展现状与形势,中共中央提出了“先易后难、先经后政、把握节奏、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与重要原则。这一思路体现了大陆方面处理两岸关系事务的务实、灵活与科学态度,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统筹协调各领域工作,分清轻重缓急,先从解决两岸民众最迫切、最需要的实际问题做起。尤其是先从两岸人民交流与两岸经济合作做起,注意把握时机与节奏,不能冒进,有序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先易后难”体现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务实思想与原则,两岸互动与合作先从容易的、有共识的做起,然后再向前推进,再解决困难的问题。这一原则与“先经后政”密切相关。容易的问题主要是经济、文化等议题与事务性问题,而困难的问题则主要是政治与军事问题。因此“先易后难”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先经(文)后政”思想的体现。
    “先经后政”实际上是如何处理两岸关系发展中的经济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主要有两个重点。一是不以“政治干扰经济”的思想。二是在现阶段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问题上优先推进两岸经济合作,然后再解决政治问题。1995年1月31日,时任总书记江泽民发表的《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重要讲话中提出,“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2]474。这一思想就是在政治分歧没有达成共识或没有解决之前,可以优先推进两岸经济合作,而且强调不以政治分歧或政治问题影响经济合作,从而促进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与两岸经济合作。“先经后政”也是在这一思想基础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即强调在现阶段,在两岸政治关系无法突破的情况下,可优先发展两岸经济关系,加强经济合作,通过经济合作厚植共同利益,为政治和解与解决政治问题创造条件,在条件逐渐成熟后再讨论与处理两岸政治问题,但绝不是回避政治问题,不是不处理政治问题。
    “循序渐进”也是“先易后难”与“先经后政”思想的进一步体现,表明两岸关系发展不能冒进,不能搞大跃进,以稳定、稳步、稳健为先,要一步一个脚印地逐步向前推进。若急于进入敏感的政治领域或急于解决困难的问题,或者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急于解决困难或政治问题,则会欲速而不达,事倍功半,事与愿违。因此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先易后难、先经后政、循序渐进”的稳健做法,逐步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三)“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途径
    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途径众多,但最重要的有两个途径。一是交流合作;二是协商谈判。这是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关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论述中提出的重要思想之一。2008年12月31日,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讲话中提出,“把深化交流合作、推进协商谈判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途径”[3]。
    两岸关系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主要表现为两岸人员往来、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等。正是多年来海峡两岸各种广泛交流与往来,增进了海峡两岸的相互了解,相互认知,减少了敌意,减少了分歧,增加了互信,保证了两岸人民从中得到好处与益处,促进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共中央不断出台惠及台湾同胞与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策措施,而且一再表示,未来不论岛内政局如何变化,这一战略举措不会改变,还要深化与加强,“将始终如一地履行对台湾同胞做出的承诺,既不会因局势的一时波动而有任何动摇,也不会因少数人的蓄意干扰而有任何改变”[3]。这一战略举措是增进两岸人民感情的重要途径,是化解“台独”的有效手段,也就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途径。
    (四)积极推进两岸协商谈判,逐步“破解两岸政治难题”
    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建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需要通过两岸的协商谈判来解决,因此协商谈判是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手段与途径。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通过协商谈判、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有许多重要论述,并提出一系列新的主张。2007年,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只要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流对话、协商谈判”,而且提出“谈判的地位是平等的,议题是开放的,什么问题都可以谈。通过谈判,寻求解决两岸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对外交往等重要问题的办法,对未来两岸关系发展进行规划”。[2]71这一表态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提出了一项重大政策建议,即海峡两岸在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这一原则基础上,展开协商与谈判,寻求解决两岸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对外交往等重要问题的办法,对未来两岸关系发展进行规划,达成某种共识与协议,而且不仅仅是谈政治、谈统一,而是任何问题都可以谈。
    2008年6月13日,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会见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时表示,“协商谈判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由之路”[2]88,进而强调“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尚且能够通过协商谈判化解矛盾、解决争端、开展合作,两岸同胞是一家人,更应该这样做,而且应该做得更好。我们应该紧紧抓住和切实用好两岸关系发展面临的难得历史机遇,珍惜和维护两会交往商谈的政治基础,积极务实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⑧。
    在海峡两岸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初,海协会与海基会恢复中断多年的两会协商机制,随后展开一系列经济与事务性的协商谈判,并达成一系列重要协议,尤其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奠定了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与机制化的重要基础。同时,大陆也提出一系列有关两岸开展政治对话与政治商谈的积极主张。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2008年12月31日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提出,“为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做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开展务实探讨”[3]。这是中共中央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时期首次明确提出务实探讨两岸政治议题,尤其是两岸政治关系的主张。2009年初,时任国台办主任王毅在一次重要涉台问题讲话中明确提出“逐步破解政治难题”这一口号,释放出中央对台工作战略调整的重要信息,提示了中共中央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格局的一种全新思考,即两岸关系发展不能只局限于经济领域与民间文化交流,而应有更高的战略目标,必须面对敏感的政治议题,必须逐步在两岸政治关系上获得突破。2009年5月26日,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会见国民党主席吴伯雄时再次明确表示,“考虑到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前景,包括需要逐步破解一些政治难题,巩固和增进双方的政治互信尤为重要”[2]92,“双方要为解决这些问题进行准备,创造条件。双方可以先由初级形式开始接触,积累经验,以逐步破解难题”。[2]93-94同年11月参加在新加坡召开的APEC峰会上,胡锦涛在与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的会谈中再次强调,双方要为今后共同破解政治难题积极创造条件。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促进平等协商,加强制度建设”的政策主张,而且对未来两岸政治关系问题提出新的政策建议,强调“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做出合情合理安排”[4]。中共中央上述一系列论述显示,通过协商“破解政治难题”已成为新形势下中央对台工作与两岸关系发展的新思考、新主张。
    (五)继续落实“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基本对台工作政策,推动和扩大两岸同胞的共同参与
    “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79年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提出的重要对台工作政策主张。此后,中共中央一直积极努力,推动与落实“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工作,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成绩,但尚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时期,中共中央继续坚持与落实“寄希望于台湾人民”这一对台方针政策,并作为推进与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工作与手段。
    维护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反对与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离不开两岸同胞特别是台湾同胞的认同、拥护与支持;推动两岸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同样需要得到越来越多台湾同胞的广泛支持与积极参与。最广泛地团结台湾同胞,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是大陆面临的重要任务。时任总书记胡锦涛特别提出,“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会改变”[3],“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尊重他们、信赖他们、依靠他们,并且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千方百计照顾和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3]。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近年来,中共中央出台一系列惠及台湾民众、有利于台湾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落实“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大政方针的具体体现。未来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时期及在两岸和平统一之前,仍需要长期坚持贯彻与落实“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对台政策方针,争取岛内社会各界力量,壮大支持与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的岛内民意基础。
    注释:
    ①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受权于2004年5月17日就当前两岸关系问题发表声明,《人民日报》2004年5月17日,第1版。
    ②参见《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四点意见》,载《人民日报》2005年3月5日,第1版。
    ③参见《胡锦涛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和参加两岸经贸论坛人士》,载《人民日报》2006年4月17日,第1版。
    ④参见《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北京举行正式会谈》,载《人民日报》2005年4月30日,第1版。
    ⑤参见《胡锦涛会见连战,强调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协商》,载《人民日报》2008年4月30日,第1版。
    ⑥“四个有利于”即“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两岸经济、科技和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有利的事情”。
    ⑦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受权就当前两岸关系问题发表声明,载《人民日报》2004年5月17日,第1版。
    ⑧参见《胡锦涛总书记会见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载《人民日报》2008年6月14日,第1版。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台湾问题》(干部读本),北京:九州出版社1998年版。
    [2]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新时期对台方针政策重要文献选编(修订本)》,非公开出版,2009年。
    [3]胡锦涛:《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9年1月1日,第1-2版。
    [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