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张福森会长在海研会学术年会暨理事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03 来源:

张福森会长在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
学术年会暨理事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1月31日)

张福森会长作工作报告

     
        今天,来自全国各地的涉台研究专家学者欢聚一堂,参加海研会第三次学术年会。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海研会,对与会各位来宾、各位理事会员、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在这里,我向大家报告海研会2014年的工作和2015年的工作设想,请大家多提意见建议。
        一、关于2014年的工作

        2014年,在中央台办和中国法学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各专业法学研究会和法学院校的大力协助下,海研会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圆满完成了年初的各项工作部署。主要包括四项研究工作,三项交流工作和三项成果转化工作。
        在涉台法学研究工作方面,海研会加大支持专项课题研究力度,2014年启动13项课题研究。内容包括围绕巩固两岸和平发展的法理基础研究,也包括影响两岸民间交往和经贸往来的具体法律问题,还涉及台湾地区司法制度研究,和两岸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另外,2013年度布置的涉台法学研究课题已经陆续提交结项成果,正在组织评审。部分研究成果也会利用这两天的会议交流向大家有所展示。
        2014年的年初,海研会在北京成功举办了第二次学术年会,共计120多名海研会专家学者出席。年会结合各领域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成果报告,全面检阅前一年对台法学研究工作。利用年会同时召开了海研会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增补了部分理事会成员和个人会员,充实理事会结构,吸纳涉台法学研究中青年人才。今年的年会我们还要继续完善这一模式,完成年会各项任务。
        为了活跃研究气氛,培养研究人才,整合研究力量,跟踪研究前沿和形势发展,2014年,海研会继续联合七家京内外涉台法学研究组织机构,合作举办“两岸关系研究学术座谈会”。这是一项制度化的学术活动,每月一次,去年成功举办了12次。这七家机构分别是清华大学法学院两岸法政问题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台湾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台湾研究院、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等。座谈会议题一般与两岸关系形势发展密切相关,也注意结合海研会课题的中期审核,尽可能安排资深学者担任主讲,中青年学者参与研讨。先后就台湾地区司法社会化改革、台湾参与国际组织、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条例立法争议、两岸青年法律人交流等两岸关系中的一些热点法律议题组织学术讲座和研讨,形成了一批交流成果。
        2014年,海研会继续与台湾中研院法律学所、东吴大学法学院和台湾高雄大学法学院开展合作,选派六名海研会专家学者赴台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题研修,以实地调研台湾法律制度和社会发展情况。这项工作得到了台湾合作单位的大力支持。上个月我率团到台湾举办学术研讨会,也见到了各位研修学者。他们经常参加台湾本岛学术活动,并被安排担任主持人、发言人、评议人,很活跃,很受尊重。我们也要感谢台湾合作单位的大力协助。
        在开展两岸法学交流方面,2014年8月25日至26日,海研会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在重庆举办了第三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这是海研会一年一度的重头戏。来自两岸法学界法律界21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法治保障”展开研讨,论坛人数创下近年来两岸单次法学交流项目新高。论坛共收到会议论文80多篇,安排了近40篇论文在会上交流。论坛的代表性、高质量和许多专家的观点、建议受到两岸社会高度关注,主流媒体均有较大篇幅报道,引起良好反响。国台办新闻发言人也在后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论坛盛况。
    论坛前后,海研会还与西南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合作,在重庆和北京组织了第三届两岸法学交流研讨班,接待台湾10个法律法学组织机构推荐的18位学员参加研修和考察交流活动。并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台湾法曹协会代表团参访重庆、四川司法机构,开展专业交流。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已成为两岸法学界法律界高层次综合性交流平台。通过论坛交流,形成了两岸法学界坦诚沟通,集思广益,探讨问题的良好氛围,也为彼此加深了解,解疑释惑,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除了主场论坛之外,海研会还于2014年12月下旬组织代表团一行15人赴台,由我本人带队,与台湾法曹协会、高雄律师公会等组织合作,分别在台北和高雄两地举办“司法改革与司法正义”研讨会和“司法改革与完善法律服务制度”座谈会。两岸专家学者就司法改革、法律职业共同体、司法人权保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除研究和交流工作外,2014年海研会加强了涉台法学研究的信息收集和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海研会网站已经正式运行。网站内容分为工作动态、公告通知、涉台法规、两岸协议、学术文选、理事专栏等板块。目前已收集、整理和上传大量涉台法学研究资料。网站充分体现了学术性、资料性和两岸特点。努力为涉台法律研究提供便捷的信息资源。为了系统总结涉台法学研究成果,海研会以学术论坛和学术年会论文为基础进行择优汇编,先后出版《海峡两岸法学研究》第3辑和第4辑,这次已经作为会议材料发给大家。并在月度座谈会和其他研究交流活动基础上编印了6期两岸关系研究座谈会简报。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经过中国法学会、民政部的审批同意,海研会已经于2014年6月完成了民政部注册登记,成为正式社团法人。
    一年来,海研会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中央台办和中国法学会的关心、指导和支持,离不开各司法实务机关、各法学院校和涉台科研院所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协助,更离不开各位理事和各位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全力配合。许多专家和理事都是在繁忙的工作日程中挤出时间来参与、支持海研会工作,牺牲了很多业余时间和休息时间,令人赞赏!对于来自各方面的指导、帮助、支持和参与,我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2015年的工作设想
        在2014年工作基础上,2015年要继续做好下述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涉台法学研究工作。继续支持涉台法学专项课题研究,组织好2015年度涉台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完成2014年度课题结项评审,形成具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及时做好成果上报和成果转化工作。继续办好两岸关系研究系列学术座谈会。继续与台湾地区法学院校合作,选派6名海研会专家学者带着课题赴台开展专题研修。并认真组织筹备好下一次学术年会。
        在学术交流方面,要认真筹备好第四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和第四届两岸法学交流研讨班,继续邀请台湾法学法律界人士参与两岸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在今年下半年适当时候,继续组织海研会代表团赴台举办专题研讨会,并就新形势下开展两岸法学交流进行调研。
        三是维护好海研会网站,进一步丰富、充实、完善信息内容,为海研会工作和涉台法学研究交流工作提供高质量信息平台。此外,还准备编辑出版《海峡两岸法学研究》第5辑和第6辑,实现涉台法学研究成果长期系统地公开出版。在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基础上做好成果转化工作,编印若干期两岸关系法学研究内部简报,供各研究单位参考。
        要完成上述各项工作,我们期待继续得到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期待继续得到各位理事和各位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如何做好2015年的工作,也希望大家献计献策,积极参与。
        三、未来工作的几点想法
        这里,我还想利用今天的机会多说几句。海研会自2011年12月23日成立以来,已经整整三周年时间。经过三年的努力,我们大体摸索出了一套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我们强调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努力通过理论研究服务对台法制工作,也通过与实务部门密切合作深化研究、交流。我们注意将涉台研究、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这几个方面的工作结合起来,各项活动在议题、人员上有适当交叉,又有适当区别,努力达到各项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效果。在工作项目上,我们大体形成了研究、交流、成果转化三个方面十项相对稳定的工作框架。这些工作经过逐年摸索、巩固、完善,越来越成熟,成效也越来越明显。许多活动都得到了两岸法界同仁的认可,也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但也必须看到,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缺陷和障碍,值得高度重视,认真克服。
        一是,涉台法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仍然跟不上两岸关系发展的需要。涉台法学研究还不是专门的法律学科或法学专业,而是一个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问题研究领域。专门从事这项问题领域研究的人和机构还不是很多,许多专家学者都是凭着对国家和平统一大业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或部分时间从事这项研究工作。大量涉台法律问题研究还没有形成一定规模的研究队伍和研究集体,难以形成集体攻关能力和系统研究成果。人才培养的工作仍然有待加强。
        二是,研究成果的质量仍有待提高。近年来,海研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涉台法学研究课题。部分研究成果质量较高,得到中国法学会和有关部门的肯定,但总体涉台法学研究质量仍有待提高。研究视野狭窄、跨学科知识不足、系统性和跟踪性研究缺乏、部分研究低水平重复等现象,依然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存在,制约了涉台法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研究方法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跨机构研究的整合和机制建设等仍然有待完善。
        第三,一些基础研究和信息工作仍然有待加强。在台湾,法律和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深刻交织,密切相关。加强对台湾各领域法律制度、法律理念和法律发展情况的系统整理和跟踪研究十分必要。这项基础性工作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四,涉台法学研究交流在我整体涉台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影响还不是很突出,与法律问题在两岸关系中的重要性,与运用法治思维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总要求还有不少距离。社会上包括理论研究界仍然有忽视法学研究的现象;一些人割裂地、孤立地看待两岸关系的复杂性,仍然认为两岸问题只是纯粹的政治问题或者经济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实际生活中,运用政治和经济的语言和方法比较得心应手,但如何善用法律思维、法律方式和法律语言来处理和应对两岸间的各种关系、各种矛盾、各种主张、各类事件,依然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很大挑战。这方面的工作仍然大有潜力可挖。
     
    各位理事、各位会员、各位专家学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我们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认真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年来在不同场合发表的几次重要涉台讲话精神。要把决定和讲话精神贯彻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去。刚才,中国法学会张鸣起副会长还就海研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期望。我们在具体规划2015年各项工作时,要很好地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配合中央对台法制工作需要,认真完成中国法学会对涉台法学研究交流工作的各项要求。
        当前两岸关系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局面,如何深化涉台法学研究和交流,如何克服涉台法学研究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希望各位理事、各位会员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既要看到问题和困难,更要看到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条件和希望。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促进国家和平统一大业继续贡献智慧和力量!
        农历新年即将来临,在这里我提前向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阖家欢乐!幸福安康!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