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孔立:两岸政治定位的瓶颈
发布时间:2014-05-29 来源:
【原文出处】《台湾研究集刊》2011年3期
【作者简介】陈孔立,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台湾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985工程”台湾研究创新基地成员。
在“先经济后政治”的条件下,两岸学者并没有中止有关政治难题的探讨,仍然努力破解两岸政治定位的难题,提出了不少新的见解,这当然有利于推动问题的深入探讨与最终解决。但在目前条件下,双方仍然存在不少歧见与难点,本文着重讨论两岸之间已有的交集与差异,对进一步开展研讨、突破瓶颈提出一些个人的意见。
一、双方的共识与分歧
两岸在政治定位方面最大的共识是双方都认同:1.两岸“非国与国关系”;2.“不允许分裂”;3.“九二共识”。用马英九的话说,是“两岸关系不是两个中国,不是国与国的关系”。“两岸处于一种特别的关系。两岸的宪法都不允许分裂”。“主权争议目前无法解决,可以暂时用‘九二共识’来处理。即双方对‘一个中国原则’都可以接受,但对‘一个中国’的含义有不同的看法”。
两岸的分歧焦点集中在对“中华民国”的定位。台湾方面认定“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而大陆方面则认定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取代了“中华民国”政府,“中华民国”的历史地位已经结束。这是目前两岸在政治关系定位上的底线,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大难点。
随着讨论的深入,两岸分别提出了一些解套方案,与过去相比,都有一定的新意,但仍然存在一些分歧与问题。
大陆方面:有些方案提出两岸之间是“政权”或“政府”的关系,或“法政系统”、“政治法人”、“政治实体”的关系,或“一国两区”、“一个中国,两个平等政权”、“一国两府”等,这与以往的提法相比,有明显的改变,但都反对台湾方面提出的“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的说法。也有不少方案不愿意把台湾当局定位为“政府”,而只提“政治法人”、“政治实体”以及“政权”。多数方案未能说明两岸的“政治法人”、“政治实体”、“政权”、“政府”的名称是什么,避免涉及“中华民国”,也很少涉及两岸在国际上的定位。
台湾方面:所有方案都要大陆承认或不否认“中华民国”的存在,而且“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处于对等的地位。所有的方案都不仅要处理两岸关系的定位问题,而且力图同时解决在国际上“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的问题。要大陆承认“中华民国”的“国家”、“政府”、“宪法”的存在,两岸在国家、政府、宪法上是平等的;“中华民国”在国际上是“主权国家”,应当参与所有的国际活动;主权不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独享,“中华民国”有权共享。
总之,台湾方面要大陆承认“中华民国”的存在,否则政治定位不能解决;而大陆方面则认为如果承认“中华民国”的存在,就会导致“两个中国”。
二、最受关注的两个方案
如何面对“中华民国”这一关键问题?近来,两岸学者已经有了一些互动,做出一些善意的回应,开始提出一些可以作为协商基础的方案,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台湾学者张亚中的“一中三宪论”与大陆学者刘国深的“球体理论”。
张亚中提出“整个中国”、“一中三宪”、“两岸统合”的概念,明确表示“两岸同属整个中国”,并互相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两岸通过文化统合、货币统合、经济统合、身份认同、安全认同、国际参与、和平框架,建构“一中三宪”,实现两岸与全球华人融为一体。这个方案从两岸来看,是平等关系,并非中央与地方的归属关系,即“整个中国内部两个具有宪政秩序之政治实体的平等关系”。两岸成立“共同体”,双方“各有主体、共有主体”,互相以“北京中国”与“台北中国”相称。从国际来看,“主权共有,主权共用”,在“整个中国”之下,两岸共同以会员国身份存在于国际组织,或是以“两岸三席”的方式,两岸共组一个“两岸共同体”或“中华共同体”,再让台湾以“台北中国”的名义参与国际组织。
刘国深的主要观点是,中国这一“国家球体”的表皮目前是由红蓝双色构成的,因为中国境内存在着两个竞争国家代表权的政权,它们分别在不同的空间和场合代表着这个球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绝大多数场合代表中国,“中华民国政府”在一些特定的场合行使着“代表中国”的政治功能。两者虽然没有法律上的共存关系基础,但双方形成了事实上“一体两面”的关系。
有些学者已经对上述两种看法进行了比较研究,提出自己的看法。本文想从另一个角度再加以比较,从而得出一个新的结论。
张亚中认同“两岸同属整个中国”,并互相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与大陆方面有一定的交集。他不说“一个中国是‘中华民国’”,而是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上建构出“整个中国”,即“一中三宪”,也很有新意。
但在他的主张中有两点值得重视:
一是坚持“中华民国”的“国”的架构。他没有使用“主权”“国家”这样的概念,而是以“最高权力”、“具有宪政秩序之政治实体”(或称“宪政秩序主体”)、“对外事务方面的权威”(authority)。①他试图用这样的概念来取代“主权”、“国家”,但实际上这些概念仍然是指“主权”“国家”,而不可能有其他的含义,估计谁也无法说清其中的本质差别。
二是主张“中华民国”在国际上享有主权。他提出“双方在国际组织共同出现”,“两岸共同以会员国身份存在于国际组织”,②中国主权“既非中华人民共和国,也非中华民国所能独占与独离”。③
此外,他还指出,“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在台湾没有多大的争议。可是,北京还没有“接受中华民国的自信”,或者说,“对北京而言,接受台北为一个‘宪政秩序主体’,只是接受事实的现状而已”。④从这前后两句话可以看出,所谓“宪政秩序主体”就是“中华民国”。
由此可见,张亚中始终坚持了“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的底线。
刘国深的看法则对台湾方面提出的“不应回避中华民国”做出回应,敢于面对“中华民国”,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台湾方面所谓的“中华民国”仍是中国境内一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竞争中的政权或政府的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中华民国”政权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功能性地位,应当说是在如何面对“中华民国”的问题上迈出新的一步。
此外,两岸学者之间还有一些交集:
例如,包宗和在“一中共表”中提到,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实际代表中国大陆之唯一合法政府,“中华民国”是实际代表中国台湾之唯一合法政府,这一说法与刘国深的“球体理论”有交集之处。但包宗和强调“要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华民国’分别存在的事实”。⑤这是坚持“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的底线。
又如,杨开煌提出,在处理涉外议题上必须将国家与政府区分开来。国家从事外交活动,而政府从事外事活动,两岸各有的“国家外交”依现行国际法行之。这与某些大陆学者的看法也有相似之处。当然,杨开煌还主张,在大陆地区存在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政府的关系,而在台湾地区就存在着“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关系。在中国的领土上,目前存在着两组重叠的国家与政府的关系。⑥这也就坚持了“主权国家”的底线。
再如,戴瑞明提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的看法。⑦张亚中也说,如果最后的签署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名义签署,当然最理想。这与某些大陆学者也有交集。邵宗海则加上了“对等性”原则,坦率地指出他们的观点是“你是什么,我就是什么,如果中国大陆是国家,台湾就是国家;如果中国大陆是中央政府,台湾就是中央政府”,⑧这样就成了两个国家、两个中央政府了。
介绍上述情况是为了说明两岸学者都为破解此难题做出了贡献,正因为张亚中、刘国深等人在这个问题上做出了努力,他们的说法都与以往有相当大的不同,才会得到大家的重视。但经过仔细考察,就会发现双方存在不同的表现:台湾学者吸收或接受大陆的某些观点,促使彼此有了某些共识,这是善意的表现,应当得到肯定,但他们始终坚持了“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的底线。刘国深则是在原来不愿意面对“中华民国”的底线上做出了相当大的让步,当时邵宗海就表示“大陆学者论文已能公开讲述‘中华民国’,这是一项进步”,⑨因而特别引起台湾方面的兴趣。由此可见,虽然二位都提出了个人的创意,但二者之间在对待双方原有的“底线”上则出现了巨大的差异,这一点是不应当忽视的。
三、两个瓶颈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能不能突破原有的“底线”是两岸政治定位问题能否解决的关键,这是我们需要突破的第一个瓶颈。此外,从两岸关系的现状来看,近期内没有进行政治协商的可能。换句话说,解决两岸政治定位的条件尚未成熟,这是第二个瓶颈。要如何面对这两个瓶颈,是当前应当研究的问题。
1.是否敢于突破底线?
如果真要解决难题,双方就需要采取合作的态度,对于对方的善意,要做出善意的回应,要鼓励对方与自己合作,这样才能推进难题的解决。“政治上成熟的人会寻求折中的解决方法,使冲突各方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满意”。如果一方敢于突破底线,另一方也有同样的回应,从原有的底线做出一些让步,这样,对于解决难题就有可能前进一步。反之,如果一方做出让步,而另一方却坚持原有的底线,双方又陷入僵局。一方让步,一方不让步,还可能导致两败俱伤。
妥协是一种政治智慧,有时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妥协才有可能双赢。因此,要解决两岸的难题就需要互相妥协,双方都要做出让步,双方都要放弃一些东西,寻求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折中方案。要做到任何一方完全满意是不可能的,只能做到“虽不满意,但可接受”,双方都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
“张亚中们”、“刘国深们”的创意,在两岸处在“首发”的地位,属于“个人行为”,他们都还没有得到两岸官方的认可,也未成为台湾或大陆的主流民意。他们都需要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包括他们之间的相互支持。如果做出让步的一方没有得到对方的善意回应,他们自己就没有理由再做出新的让步,而别人则可能认为他们让步得太快、太多,而不给予支持。这样,再好的创意也可能夭折,这是十分可惜的。因此,现在的关键在于尚未做出让步的一方是否敢于突破原有的底线,“球”已经在台湾一方了。
当然,处在“首发”、“先行”的地位,要冒相当的风险,要从原有的底线上让步,更可能要面对自己人的责难。在台湾,困难会更大些。台湾学者汤绍成指出:“对内双方都是地区,对外双方都是国家。这已经是国民党的政策”。⑩可见这就是台湾当局在两岸政治关系定位方面的立场与底线。因此台湾学者能不能、敢不敢突破这一底线,什么时候才会突破这一底线,应当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2.是否存在解决难题的意愿?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解决这一难题的条件还不成熟。在“先经济后政治”前提下,台湾方面已经明确表示近期内不谈政治。2010年10月19日马英九再次表示,两岸还有许多经济议题,因此不会将政治议题纳入讨论。实际上,即使马英九在2012年连任,政治议题也很难提上日程。有一位台湾学者认为“只要马英九坚持‘不统’,政治定位问题就不想解决”,两岸不可能谈判政治定位问题。这个看法是有道理的。同时,台湾主流民意主张“维持现状”,并不急于解决这一难题。台湾内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还有很大分歧,要取得共识十分困难。此外还有复杂的国际因素。这一切都表明台湾当局在近期内没有解决两岸政治定位问题的意愿。
从大陆方面来说,目前也认同“先经济后政治”,不急于协商政治难题。而且大陆内部对于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案,也还没有取得比较一致的看法。可见,要真正解决这一难题为时尚早。这一个瓶颈与前者相比,应当是更加棘手的问题。
四、学界可以有所作为
由于存在以上两个瓶颈,所以目前只能“搁置争议”。换句话说,目前还处于“两岸政治对话的前期准备阶段”,两岸政治定位问题要留待条件成熟以后解决。急不得,但也等不得。在现有条件下,两岸学界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1.为破解政治难题做好准备。两岸政治学者可以就现有的各种方案进行讨论,首先是张亚中与刘国深的方案,坦诚地提出意见与问题,寻求解决的途径,或在现有基础上拟出更好的方案。实际上,再好的方案也未必能够得到多数人的支持。因此,首先,两岸学者提出的方案都需要有一个“说服内部,争取支持”的过程,使自己的方案分别符合大陆或台湾的主流民意。其次,在两岸之间,则需要通过交流、沟通,增进互信,增进共识,提出一个或几个双方都可能接受的方案,为破解难题做好准备,也为将来的两岸政治谈判创造有利的条件。在提出新的方案时,首先应当考虑以下两点:大陆学者不应当回避“中华民国”问题,台湾学者不应当违背“非国与国关系”;要在张亚中和刘国深的基础上向前推进,而不要倒退。
2.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理论框架,即对两岸关系发展前景要有各自的或共同的“论述”。两岸通过各个方面的大交流,积累政治互信,为两岸政治对话创造条件,这是必要的,但有人以为只要通过经济、文化交流的发展,两岸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作者不以为然。本人同意张亚中的看法,“政治问题还需要政治解决”,经济、文化只是助力罢了。(11) 现在台湾方面有人提出具体建议,例如成立“两岸和平促进委员会”或“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也有人认为应当先成立“两岸和平发展学术顾问委员会”,这都体现了“政治问题政治解决”的思考,是值得重视的。作者认为建构上述“论述”应当是这些委员会的重要任务之一。要让大家明确“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路怎么走,只有达成了共同的论述,才会有明确的方向。两岸学界都应当在这个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注释:
①张亚中:《统合方略》,台北:生智文化事业公司,2010年,第43—44页。
②张亚中:《统合方略》,台北:生智文化事业公司,2010年,第47—48页。
③张亚中:《追忆汪道涵先生的共同缔造论》,http://www. chinareviewnews. com 2009年12月28日。
④张亚中:《统合方略》,台北:生智文化事业公司,2010年,第24页,第181页,第183页。
⑤包宗和:《一个超越历史局限的两岸观:迎向“搁置争议,追求双赢”的新路线》,见蔡朝明主编:《论两岸关系新路向》,台北:远景基金会,2009年,第189—200页。
⑥杨开煌:《“胡六点”后推动两岸和平稳定政治关系之刍议》,香港《中国评论》,2009年5月号。
⑦戴瑞明:《面对“一个中国”:从互不承认到互不否认到尊重现实》,见张亚中主编:《两岸政治定位探索》,台北:生智文化事业公司,2010年,第176页。
⑧邵宗海:《解决两岸政治谈判中“台湾定位”的问题》,见张亚中主编:《两岸政治定位探索》,台北:生智文化事业公司,2010年,第201页。
⑨《大陆学者论文首见“中华民国”》,《联合早报》,2009年11月15日。
⑩汤绍成:《两岸关系:国民党的政策与观点》,《“中央”日报网路报》,2010年3月29日。
(11) 张亚中:《从“一德各表”到“一中同表”:德国统一经验的反思》,香港《中国评论》,2010年10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