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莉,两岸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公共事务平台主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1]彭莉:《试论近年来两岸法律事务处理方式的变化》,载于《台湾研究》2012.年第6期。
[2] 《周志怀:两岸关系发展需突破“协议拉动型”模式》,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news/tw/2011-03/23/content_22203285.htm
[3] 本文所指的两岸投资协议系广义概念,参照国际惯例,包括了两岸投保协议,以及与投资有关的其他经济合作协议或条款,如两岸税收协议、两岸服贸协议、两岸海关协议等。
[4] 本部分的研究主要以台湾方面公开的信息为基础资料,特此说明。
[5] 《我国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一览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70/index.html.
[6] (台湾)“财政部”网站,http//www.ntat.gov.tw。
[7]林淑惠:《两岸税收协议 助台商减税39亿》,载于(台湾)《工商时报》2015年6月25日。
[8] 《两岸税收协议延签,将加快协商》,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2009-12-22/070516812026s.shtml
[9] 大陆对外签署的旧协定中的兜底条款,即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财产收益都由来源国征税,新的协定则基本上遵循了 OECD 范本,兜底条款将征税权赋予了居民国。何扬等:《我国最新税收协定发展解读》,载于《国际税收》2014年第5期。
[10] 台湾“财政部”网站,http//www.ntat.gov.tw。
[12]何扬等:《我国最新税收协定发展解读》,载于《国际税收》2014年第5期。
[13] 《马英九回应学生诉求:不赞成退回服贸协议》,华夏经纬网,2014年3月30日。
[14]《蓝震惊!费鸿泰:整个党团被王金平出卖》,台湾联合新闻网,2014年4月6日。
[15] 黄筱筠:《王金平:两岸协议监督条例选后再处理》(中评社台北11月18日电)。
[16]《两岸投保协议成为两岸经济往来重要基石》,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5-02/16/c_1114392524.htm
[17] 季烨:《两岸投资协议的制度创新与实施前景》,载于《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13年第3期。
[18] 《海峡两岸投资与保护促进协议》第三条第五款。
[19] 王毅主任宣布的七项措施包括:包括尽快召开由中央和国务院30多个部委共同参与的维护台商权益部际联席会议,多渠道向大陆台商宣传介绍投保协议,尽快建立协议中规定的投资争端协处机制和投资咨询机制,做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完善和修订,制定经第三地来大陆投资的台商的认定办法,尽快出台投资者以投资所在地一方投资补偿争端处理的相关司法解释和配套措施,尽快制定落实协议中关于人身自由与安全保护共识的具体措施。 国台办:《王毅在第十八届鲁台经贸洽谈会开幕式上的致辞》,http://www.gwytb.gov.cn/wyly/201209/t20120901_3030512.htm,2012年10月7日。
[20] 国台办:《以落实投保协议为契机推动台胞投资保护法修订》,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4/10/c_115336754.htm
[21]《江丙坤谈投保协议:执行是关键》,(台湾)“中央”日报网路报,http://cdnews.biz/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11&docid=101996804
[22]主要内容包括:(1)增订投资人的经营活动如有所谓影响“国家安全”或“经济安全”者,得撤销或废止其投资。(2)将应于“应于每届会计年度终了六个月内,报主管机关备查”的企业的实收资本额由8000万台币调整为3000万台币。《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第八、九、十一条修正总说明(2013年11月修正)》,(台湾)法源法律网,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1.aspx?lsid=FL049681
[25] 根据台湾“行政院”的统计数据,截止2014年11月,赴台投资的大陆企业设有分公司者为85家,设办事处者则约200多家。
[26]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取得不动产物权实行总量管制之数额及执行方式》(2015年3月修正),(台湾)《“行政院”公報》 第21 卷 049 期 ,第11383 页。
[28] 《陈德铭应十八大新闻中心邀请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ae/ai/201211/20121108428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