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两岸法学专家齐发声:法制是两岸和平公约数

发布时间:2014-09-05 来源:

中评社重庆8月25日电(记者 黄蔚)第三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今晨在重庆顺利开幕,两岸法界学者专家在论坛第一单元“法治文化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议题讨论中纷纷表示,建立优质的法治社会是两岸和平的最大公约数,当下对法学的深入探讨可以为两岸关系的发展提供更稳定的制度基础。

  台湾法曹协会理事、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兼任教授陈新民在发言中表示,建立优质的法治社会就是两岸和平的最大公约数。

  陈新民说,两岸关系如今波涛平稳,每年双方人民高达五百八十七万人次的互访,已经为两岸和平法制建设的可能性奠定了深厚的基础,迈出最重要的第一步。在此,如何建设优质的法治社会,来确保两岸关系的永续和平,不仅是两岸法律人最关心的重点,也是双方法律人的职责。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付子堂重点探讨了中国新法家的发展历程,称实现中华善治是新法家对中国的祝愿和使命感所在。

  华仲裁协会理事长李念祖题为“法治思维与两岸关系和谐发展”的主题发言从2013年签订的两岸投资保障协议出发,建议两岸通过机构来调解隔海分治的问题,并表示,两岸语言文化相同,大可共同发挥创意与智慧,跳脱既有的思考框架,另辟蹊径,找到能在两岸之间获得大家接受,真正有效协助两岸投资者解决投资争端的好办法。

 李念祖在发言中还说,一旦推动联合调解,两岸还应在制度上研拟交换司法执行资讯的机制,避免当事人利用两份内容相同的调解书在两岸进行双重执行的弊端。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周叶中教授则在发言中紧扣两岸关系发展大局的两岸关系法学研究,并强调了两岸关系的法理关系、两岸公权力交往的法律规范、两岸人民在对岸的法律地位、两岸各自规定对两岸关系发展的影响及两岸治理的法律机制。他说,“体系化的两岸关系法学有利于法治思维在两岸关系研究中的运用,进而服务于以法治方式保障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两岸关系的发展提供更稳定的制度基础。”

  理律法律事务所所长陈长文表示,做法官做律师,除了要有本事,还要有热情,它是良知的一部分,伦理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律师的风气亦会影响到检查系统的风气。尤其是在中国,律师业是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行风若不正对整个社会都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他还指出,习近平所提及的依法治国让人振奋,也让人有很高的期盼。中国现在是全世界第二大经济大国,但法治必须定位得更清楚,这才是中国迈向法治与良治的重要举措。

 海研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最后点评发言表示,中国曾经走过很多路,发现都走不通,最终发现建设法治社会才能构建好社会。中国过去是熟人社会,所以道德、伦理规范等等比较管用,一个人能用诸多手段把问题解决,现在却是生人社会,连邻居甚至都不认识,过去的方法不再管用,社会矛盾空前,法治社会的建设因此刻不容缓,所以今天强调和凸显法治的作用,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

  第三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于2014年8月25日至26日在重庆维景大酒店举行。本次论坛将具体讨论涉及投资保护、智慧财产权、两岸税法、裁判执行、被判刑人移管、争端解决、协定监督等内容。200多名来自两岸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出席论坛,其中台湾代表约占一半。

  (后方支援记者:李仕奇)
各方学者在和平发展法学论坛第一单元“法治文化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探讨法治问题。(中评社 黄蔚摄)

台湾法曹协会理事、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兼任教授陈新民。(中评社 黄蔚摄)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付子堂发言。(中评社 黄蔚摄)

华仲裁协会理事长李念祖发言。(中评社 黄蔚摄)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周叶中教授。(中评社 黄蔚摄)

理律法律事务所所长陈长文在会上发言。(中评社 黄蔚摄)

海研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上会上进行点评。(中评社 黄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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