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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两岸跨境补偿犯罪被害人遗属案例获得两岸关注

发布时间:2015-05-04 来源:

 

2015312日举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进行2015年工作报告,在报告中特别提及一件跨境补偿犯罪被害人遗属的案例,受到两岸法学法律界关注。

该案缘于20127月间在宜兰县冬山乡发生的家暴杀人案,死者原系大陆居民,因结婚来台生活,不幸遭其夫杀害,被告即其夫因杀人罪经判处有期徒刑15年确定。死者在大陆的母亲、儿子,于2012年间以被害遗属身分向宜兰地检署申请犯罪被害补偿金。宜兰地检署审查时因需调查申请人“财产”及“所得”等,于2013年初通过两岸司法互助途径向大陆请求协助,经大陆查明回复后,宜兰地检署于20138月间经犯罪被害人补偿审议委员会决定分别支付大陆的申请人补偿新台币673,447元及498,623元。再经由两岸司法互助渠道,由大陆协助提供大陆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笔录、身分证明、收据等以完备领款手续,并于去年4月初由宜兰地检署完成汇款。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中旬通报台法务部门,确认被害人的遗属均已收到补偿金,并对台湾方面依法保护大陆被害人遗属之法治作为表达衷心感谢。

该案是经两岸司法机关共同努力,首次跨境保障对岸犯罪被害人家属合法权益的案例,表明两岸司法互助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