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来话主叫号码传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4 来源: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  2008年1月7日  信部电[2007]557号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联系较为紧密,广大电信用户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来话主叫号码的真实传送有着迫切的需求。为了向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相关运营企业积极洽谈主叫号码传送业务,争取在2008年5月1日前,全面实现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来话主叫号码的透传。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来话主叫号码的传送格式应当符合《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2)》(YD/T 1157.2-200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