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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两岸自贸区成焦点 学者思想碰撞溅火花

发布时间:2014-09-05 来源:

中评社重庆8月26日电(记者 黄蔚)第三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昨日在重庆开幕,两岸法界专家学者今天上午在以“两岸交往合作与法治保障”为主题的分组讨论中各抒己见,就自贸区及相关议题表达深刻意见,其间更有学者直指台湾地区两岸协议监督机制引发的岛内紧张是是蓝绿政治势力对于大陆政策主导权的争夺,一时间火花四溅。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宋锡祥深入探讨了两岸自贸区条例相关问题,并称两岸的自贸区可以相互启示与借鉴。他说,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都是为了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要,以试验区或示范区作为提升两岸经贸自由化与国际化的载体,先行先试,凭藉两个自贸区条例的相继试行,降低两岸经济自由化所带来的阻力,加快经济转型和升级的步伐,打造经济升级版,成为可复制和可推广的模式,这一点两岸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同时示范区为台湾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创造有利条件。因此,两岸自贸区及其条例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合作的空间大,而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台湾经济示范区理应对接与合作,并在下列方面可以相互启示与借鉴。

  高雄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律学系教授张永明讨论了两岸所得税法之捐赠扣除法制,他说,整体而言,大陆对于受赠公益性团体之监督法制设计较为完善,除每年公告符合税前扣除资格之名单外,亦有取消资格之规定,比台湾仅着重于团体设立前之审核,之后交由市场竞争机制自然淘汰不适格之受赠团体。然而实际运作结果,两岸之公益性团体均有受人诟病之处,因此如何强化受赠团体之监督,是两岸应共同努力之目标。其间因税务机关职司公益捐赠扣除资格之认定与执行,运作得宜亦能促进征纳双方之和谐。

  台湾理维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郭清宝将注意力放在两岸投资补偿争端解决机制之上,他表示投资大陆的台商最担心者是因所投资之厂房或是被划拨或是买得之土地使用权等突然被当地政府以各种名目径行“征收”,多年投资及资产化为乌有。因此《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定》特别将要件、定义(直接征收与间接征收)及补偿的计算方式纳入,以期增加台商投资大陆的信心。

 他说,《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定》值得肯定——它确实对于台商之投资争议建立起积极协助之功能,其有关投资补偿部分有了更保障之规范,且它的争端解决制度及模式更为多元,两岸部门之参与协处产生了争端解决之迅速与接受度。

  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所杨智杰副教授表示,两岸服贸协议签署后在送立法机构的审查上引发了许多争论,至今仍未通过审查,而因为太阳花学运的诉求,目前台湾“立法院”正在积极思考如何设计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虽然多位台湾学者提出了不同建议,但未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究竟会采取和中制度,依旧值得继续观察。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助理教授季烨关注了台湾地区两岸协议监督机制的法制化,他说,台湾地区的两岸协定监督机构、监督方式、监督强度之争,不但表征着台湾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在两岸事务互动方面的紧张关系,而且是台湾内部蓝绿阵营争夺大陆政策话语权的法律切入点。

  季烨说,对比主要版本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可见,台湾内部关于两岸协议监督机制法制化的纷争,主要表现为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的紧张关系,其实质是岛内蓝绿政治势力对于大陆政策主导权的争夺。鉴于其“泛政治化”的本质,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对两岸关系的发展将产生“弊大于利”的负面影响。

  第三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于2014年8月25日至26日在重庆维景大酒店举行。本次论坛将具体讨论涉及投资保护、智慧财产权、两岸税法、裁判执行、被判刑人移管、争端解决、协定监督等内容。200多名来自两岸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出席论坛,其中台湾代表约占一半。

  (后方支援记者:李仕奇)

  
原文链接:http://www.crntt.com/doc/1033/5/3/5/103353596.html?coluid=93&kindid=7492&docid=103353596&mdate=082611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