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季烨:台湾地区的两岸协议监督机制藏隐忧

发布时间:2014-09-23 来源: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助理教授季烨。(中评社 黄蔚摄)

 
中评社重庆8月28电(记者 黄蔚)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季烨日前在第三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分组讨论中表示,自海协会与海基会成立以来,两岸关系曲折向前发展,但由于台湾岛内的种种原因,两岸协议从诞生起便面临诸多挑战,潜藏隐忧的台湾地区的两岸协议监督机制或将破坏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自1990年和1991年两岸先后成立海峡交流基金会和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以来,两会就根据授权就两岸交往中产生的事务性问题进项商谈并签署协定(简称“两岸协定”)。随着两岸关系的曲折向前,两岸两会已经签署了25项协议和多项共识,被视为两岸“民间性制度创新模式”的重要成果。

  季烨说,由于岛内有关政党、机构和阶层的认知差异,两岸协议从诞生之日起便面临着是否需要以及应当如何接受台湾地区立法监督的巨大争议,而且此种争议随着两岸关系发展的深化、两会协商进程的加快和两岸协定签署的频繁愈发激烈。2013年6月21日两岸两会领导人第九次会谈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定》至今尚未通过台湾立法机构的审议程式即是例证之一。

  季烨指出,民进党于2014年1月9日发布的“2014对中政策检讨纪要”也再次宣称:“两岸协商应谨守民主程序与资讯透明原则,应制订‘两岸协议监督条例’,除纳入风险评估及利益回避机制外,更应有公民听证程式,以确保任何两岸协议均能符合台湾的最大利益。”
 
  季烨说,“两岸协议监督机制法制化”甚至成为台湾地区“太阳花运动”的主要诉求之一。

  季烨表示,两岸协议的监督机构、监督方式、监督强度之争,不但表征着台湾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在两岸事务互动方面的紧张关系,而且是台湾内部蓝绿阵营争夺大陆政策话语权的法律切入点,其溢出效应将成为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潜在隐忧。


原文链接:
http://www.crntt.com/doc/1033/5/3/6/103353628.html?coluid=0&kindid=0&docid=10335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