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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梁,王维,周亦民:两岸南海政策:历史分析与合作基础

发布时间:2014-05-29 来源:

 


 
 
【原文出处】《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0年4期
【作者简介】冯梁,海军指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维,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周亦民,海军政治宣传部副处长,硕士。
 
 
半个多世纪以来,海峡两岸同为南海争端的声索方,均声称拥有南海主权,对南海问题采取了大致相同的政策主张。上世纪90年代前期,两岸对在南海问题上展开合作都曾表现出积极态度,但由于“台独”势力的发展、台海形势的变化,这一合作并未成为现实。国民党重新执政后,两岸关系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台湾当局在南海问题上的态度转向积极,两岸南海合作问题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两岸南海政策的历史回顾
在南海问题发生发展的不同时期,两岸根据国际形势、南海地区局势以及各自政治、经济、军事实力的变化,采取了不同的应对之策。
    1.祖国大陆关于南海问题的政策演变
中国政府关于南海问题的政策,大致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以主权宣示和外交斗争为主。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始终坚持对南海的主权宣示,坚定重申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属于中国”、“是中国的领土”,使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的主权在国际法上具有连续的、充足的法理依据。1959年,中国政府于西沙永兴岛设置“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开始行使南海主权。由于海军力量不足,在20世纪70年代前,人民解放军只进驻了西沙群岛中的宣德群岛,未能对西沙、特别是南沙所有岛礁实施有效控制。
    20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中后期:主权宣示与有限自卫相结合。针对越南不断侵占我南海岛礁的严重形势,中国政府一方面以大量确凿的历史事实驳斥越方谬论,宣示对南海岛礁的固有主权。另一方面则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先后进行了两次有限的自卫还击作战(即1974年对南越西贡政权的“西沙海战”和1988年对越南的“3·14”海战),收复了全部西沙群岛,进驻了部分南沙岛礁,显示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决心与力量。中国政府于1984年设立海南行政区,1988年又改设海南省,将西、南、中沙群岛及附近海域纳入其管辖范围,以行政管辖的方式突出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权利。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着眼大局,灵活处置。上世纪80年代末,中国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89”风波之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以种种手段孤立中国,我外交回旋空间遭到压缩;另一方面,冷战结束,东南亚国家自主性增强,摆脱西方大国支配的意愿明显,东盟作为一支政治力量快速崛起。为此,中国通过主动积极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很快实现了周边环境的和平稳定。但我在南海问题上则不得不付出较大代价:东南亚国家利用我主动要求改善关系的机会,加紧对南沙岛礁的入侵和资源掠夺;中国则从大局出发,不得不在南海问题上采取低调、淡化的策略。①为稳定周边安全形势,中国政府采取原则问题上坚持既定立场而在实际问题上灵活应对的方略,在“主权属我”的前提下,正式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张。1992年2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以立法形式再次确认了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权利。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强化力度,斗而不破。90年代中期之后,南沙岛礁争夺受制于多种因素暂时停止,南海海域划界问题日益突出。周边国家无视和搁置我“共同开发”的提议,开始大规模开采南海油气资源,部分区外大国,如美、日、印等国,介入南海争端的意图则越来越明显。中国一方面通过公布部分领海基线、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②以国内立法的形式强化对南海主权权利的宣示,为中国与其他国家海上争端交涉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则在原有海关、海事、渔政等执法力量外,又陆续组建了海警、海监队伍,逐渐实现了对管辖海域全天候、不间断的维权巡航,加大了对南海海洋权益的维护力度。同时,本着“以对话促互信,以合作求安全”的精神,完成了中越北部湾划界谈判并着手进行“海上问题”协商;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开始推动与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与菲律宾及越南达成《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进一步落实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使南海地区基本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局面,为国家和平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2.台湾当局关于南海问题的政策演变
尽管不为国际社会所承认,但台湾仍作为特殊的“一方”实际参与了南海事务。受两岸关系以及台湾与东南亚国家政治经济联系、特别是岛内“统”“独”意识形态的影响,几十年来,台湾的南海政策历经反复。
“两蒋”时代:坚持主权立场毫不含糊。在蒋介石、蒋经国时代,台湾当局虽奉行“反共拒和”的强硬立场,但在南海诸岛归属问题上却与祖国大陆立场一致,坚称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海峡两岸甚至一度形成了守卫南海的默契。
国民党政权于1946年派遣海军收复了西沙、南沙群岛,并派兵驻守。1947年,国民党政府正式公布了南海四个群岛及其每一附属岛屿的名称,印刷出版了《南海诸岛位置图》,并在图上南海诸岛周围标绘了一条“断续国界线”,这为中华民族争取南海主权及海洋权益确立了极为重要的历史与法理基础。1950年,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国民党将除东沙以外的其他守岛部队先后撤往台湾。1956年3月“克洛马事件”③后,6月1日,台湾海军组建“立威”舰队巡弋南沙,29日又组织“威远”特遣支队,护送南沙守备队重驻太平岛。此后太平岛一直由台海军陆战队驻守,直至2000年被新成立的“海巡署”接防,成为台湾当局维护南海主权的重要象征。我西沙自卫反击作战和“3·14”海战时,台湾当局对大陆维护南海诸岛主权的行动给予了肯定和某些特殊的支持,并一再重申,南海诸岛属中国所有,不容外人侵犯。
李登辉执政时期:从积极进取到消极蜕变。1988年1月蒋经国去世,台湾政坛步入了李登辉时代。李登辉上台之初,由于立足未稳,台湾当局在维护南海“主权”问题上态度曾经相当积极,这一时期是台湾南海政策形成的重要时期,台湾当局现行《南海政策纲领》及南海问题决策、执行组织机构大部分建立于这一时期。但在李登辉执政后期,其“台独”面目日见显露,台湾当局的南海政策也开始向消极转变。
    1990年前后,台湾当局在东沙群岛树立“南海屏障”的“国碑”,在太平岛树立“南海锁钥”的“国碑”,以体现拥有“主权”。1992年,台“国防部”公告南沙(太平岛)地区和东沙地区的海空域限制区,规定“周边海域非‘中华民国’国籍船舶和其他运输工具或人员,不得出入本海域限制区”。④1994年4月,台以护渔、打击走私与海盗为目的,派出“警政署”、“保七总队”两艘巡护船赴南沙巡弋。1995年3月25日,台守军炮轰了闯入太平岛附近水域的越南货轮。⑤
为“因应由于南海群岛资源开发而引起之军事、经济及外交之相关问题”,“维护中国南海诸岛、南海水域之权益及和平开发、管理”,台“行政院”于1992年8月5日核定成立“南海小组”。⑥1993年4月13日,台湾制定了《南海政策纲领》,并依此作为其南海政策体系的最高指导原则。该《纲领》的前言明确指出:“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及东沙群岛,无论就历史、地理、国际法及事实,向为中国固有领土之一部分,其主权属于中国。南海历史性水域界线内之海域为中国管辖之海域,中国拥有一切权益。中国政府愿在和平理性的基础上,及维护中国主权原则下,开发此一海域,并愿依国际法及联合国宪章和平解决争端。”1993年9月,台湾举办“南海问题讨论会”,共有近二百位岛内学者专家与机关代表参加,就五大主题19项子题进行讨论交流,1994年台“行政院”根据该会议结论整理汇总了47项工作,分别交由各相关部门办理。1995年“保七事件”⑦发生后,鉴于南海问题的复杂性、重要性,同时考虑“南海小组”级别较低,无法及时有效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台湾当局于5月22日决议设立“南海突发事件紧急处理小组”,“处理南海突发事件,以有效进行紧急协调并研拟适当肆应措施”。⑧至此,台湾当局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南海问题决策运作机制。
李登辉在台湾的统治地位逐渐巩固之后,开始追逐其念念不忘的“台独”之梦,台湾当局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也在“台独”思潮影响下日渐倒退。1993年,台湾当局开始推行“南向政策”,“以经促政”,试图通过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经贸关系,推动政治关系的突破。1994年,李登辉利用“度假外交”“出访”东南亚国家。为换取东南亚国家对其“独立”的支持,台湾开始频频向东盟各国示好。“保七”事件后,李登辉表示“护渔不必跑那么远嘛”,面对南海争端时也不再强调对南沙的主权。台湾当局原本一直主张南海断续线内的水域为其“历史性水域”,但在1998年1月台“立法院”通过“‘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时,却删除了原草案中有关“历史性水域”的条文。⑨台湾当局甚至还终止了“警政署”巡护船赴南沙的巡弋。2000年1月15日,台“立法院”通过“海岸巡防法”,将驻守南沙、东沙的人员由军队改换成了“海巡署”的警察,台湾当局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终于发生了令人瞩目的转变。
陈水扁执政时期:忽软忽硬、政策混乱。陈水扁当政八年中,台湾当局对南海问题表现出思想上模糊、政策上混乱的特征,自始至终缺乏对南海政策的统一规定。
民进党内部对南海问题的态度历来不统一。顽固“台独”势力声称,南海问题涉及周边国家主权争议,应交由国际社会解决,以国际合作的模式展开南海开发计划;务实派则主张在太平岛兴建机场,增派部队驻守,同时将“南海小组”层级提升至“总统府”主导;⑩而担任过民进党主席的姚嘉文曾撰写《南海十国春秋》一书,提出“理解南海情势、预防南海危机、运用南海形势”的三层南海战略,一方面呼吁强化南海权益,另一方面又主张必要时攻击大陆南海“动脉”(11)。
    2000年,上台伊始的陈水扁视察东沙岛,对外宣示其南海政策以“和平共享”为最高目标。但不久之后,其对南海主权的立场变为消极,不再推动国民党执政时制定的《南海政策纲领》,对于越、菲等国家侵占南海诸岛的行为,也很少表态反对。可是,2003年,台“内政部长”余政宪又南巡南沙,重启业已停止动作达四年之久的“南海小组”,重新拟定南海行动方案。2005年9月,陈水扁又首次登上太平岛。这年10月,台军开始在太平岛修建1150米长的机场跑道。(12)2008年2月,陈水扁乘坐台军运输机降落太平岛并发表《南沙倡议》,强调台湾被排除在南海区域安全对话与共同开发合作之外是“不公平”的,呼吁南海周边国家依据《联合国宪章》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平解决南海争端,表示台湾愿意在“主权”平等的基础上,接受《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希望参与正在研拟中的《南海行为准则》。
陈水扁当局南海政策的前后矛盾和复杂多变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是南海毕竟关乎台湾的“主权”,政治人物退缩余地不大,为了迎合选民的需要,他们更是频频亮相南海岛礁出演“主权”秀。二是民进党“反中”思维作祟,只要他国与大陆有矛盾和利益冲突的事件,民进党当局乐见双方争端,因此在许多南海纠纷中采取置身度外的态度。三是企图拓展“国际空间”。台湾多年“南向政策”的结果,只见经济投入,不见政治收获,而台湾在南海问题上则越来越边缘化。为此,陈水扁试图在南海问题上转向强势作为,增强在该问题上的影响力和筹码,进而寻机参与南海问题的多边对话与谈判,以凸显所谓的“台湾独立地位”。
马英九上台后:重申主权,推动合作。台湾当局现任领导人马英九自1975年起研究海洋法相关问题,其博士论文写的就是钓鱼岛问题,对维护海洋权益有独特的见解。2008年2月19日,作为国民党“总统候选人”的马英九公布“海洋政策”(13),重申了台湾对东海和南海的主权,指出南海诸岛为“中华民国”固有领土,表示愿意和周边地区共同开发海洋资源,还希望与大陆及日本进行渔业谈判。马英九认为,台湾应当重申对南海、东海的固有领域和传统渔场的“主权”和权益,强调要加强对主权的宣示,因为“没有主权那里有渔权?海上的权利是从陆上延伸出来的,这是海洋法的基本原则”(14)。
马英九上任后,其南海政策总体上回归到《南海政策纲领》上来,台湾当局在南海问题上态度也开始积极起来。2009年3月,菲律宾公然将黄岩岛和南沙部分岛礁列为菲国领海基点,台“外交部”约见菲律宾驻台代表白熙礼提出了严重抗议,针锋相对地重申这些岛屿主权属于“中华民国”,任何国家无权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张或占据。针对马来西亚总理艾哈迈德·巴达维登陆南沙群岛的弹丸礁宣示所谓“主权”,台湾当局发表声明指出,无论就统治历史、地理和国际法而言,南海诸岛及其周边水域均属于“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水域,主权属于“中国民国”不容置疑。(15)台湾当局以“中华民国政府”名义,正式并再次重申南海“主权”,表明对南海争端的基本态度,这是多年以来最为全面而清晰的一次。与此相适应,马英九对两岸南海开发合作的态度也趋于积极。2008年5月26日,马英九上任刚满一周,即指示“国安会”对两岸油气开发合作相关议题进行研究。6月6日,台“国安会”、“经济部”能源局、中油探勘处将会商结果提交给陆委会作为第一次“江陈会谈”的协商内容。12月,台湾的中油与中国大陆的中海油签署“合作意愿书”、“台潮石油合约延长探勘期限修改协议”等多项合作协议,从而打破了两岸长期“有意愿,无突破”状态,向两岸合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从两岸南海政策看双方在南海问题上的合作基础
尽管中国政府没有公布完整阐述南海政策的正式文件,但根据前述那些主张、策略的发展脉络以及历次外交文件、声明的内容,可将中国关于南海问题的主要政策归纳为四个方面,即:维护主权权益的坚定立场,和平解决争端的真诚愿望,推动共同开发的务实主张,反对外来干涉的坚决态度。而依据台湾《南海政策纲领》,台湾当局的南海政策则相对清晰,即五大目标:坚定维护南海主权;加强南海开发管理;积极促进南海合作;和平处理南海争端;维护南海生态环境。从总体上看,两岸的南海政策有着较高的相似性。
海峡两岸在“南海岛礁主权归属中国”这一点上立场完全相同,即认为南海东沙、西沙、中沙、南沙四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在南海海域划分的问题上,尽管两岸对南海“九条断续线”的性质以及线内水域法律地位的理解略有差别,但大陆方面始终坚持在相关水域的“历史性权利”(16),台湾方面则明确主张线内为中国的“历史性水域”。在维权执法等实际操作中,双方实质上把“断续线”作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海上分界。两岸对南海主权的一致主张有着特殊的意义。从双方对此所秉持的历史和法理依据看,大陆方面所列举的法理依据往往与台湾方面有着某种历史联系,相当部分的珍贵法律文件和原始材料保存在台湾的档案馆中;而台湾方面说到“自古”、“固有”,首先就得承认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这使得在未来的南海法理斗争中,两岸都对对方有较大的倚重,携手维护中华民族共同的南海主权,基础较为扎实。
在坚持中国主权的前提下,两岸都支持以和平、合作的方式解决南海争端,都主张有关争端各方合作开发这一海域。中国政府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就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即对于领土争议,在还不具备彻底解决的条件下,为避免矛盾激化而把争议暂时搁置起来、对某些有争议的领土进行共同开发,目的是通过合作增进了解,为最终解决主权归属问题创造条件。台湾地区领导人则先后提出过“以共同开发资源的方式,设法消除南海潜在冲突因素”(17)和“撇开主权问题,以合作方式,由各相关国家共同出资组成一个公司形态的组织,共同来开发,创造共同的利益”(18)等主张。马英九也表示:“以目前的情况,我们赞成国际共同开发,只要‘主权’在我,共同开发,资源分享,这是我们的政策。”(19)两岸对于“共同开发”的态度增强了两岸合作的现实性:既然与在主权问题上存在争议的其他国家都可以进行合作,那么两岸兄弟之间的合作就更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推动两岸南海合作虽然一直没有成为两岸正式的政策,但在不同时期双方领导人和有关部门实际上都进行过一些尝试。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大陆一直以各种方式呼吁两岸在南海问题上进行合作,如农业部水产司曾提议与台湾渔业界合作,共同在南沙群岛修建避风渔港和渔用航标,海南省曾表示可向南沙太平岛的驻军提供补给,以及联手处理南沙问题如联合考察、联合防卫等。特别是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主席针对两岸关系提出了八点主张,其中指出,“两岸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20)。在当时的南海形势下,这一表述被普遍认为表达了海峡两岸可在南海问题上共同承担义务,一道为维护中华民族在南海海域的合法权益做出努力的意愿。
台湾当局也曾考虑过两岸南海合作问题,如1993年,台“国防部长”孙震接受《简氏防卫周刊》采访时表示,“不会阻止也不会排除与中共交换意见,探讨和平发展与管理南沙群岛的可能性”(21)。1994年,台湾学者傅崑成受“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委托撰写了《两岸就南海诸岛事务进行对等合作可行性之研究》的研究报告。同年6月,在台北举行的两岸南海学术研讨会上,台“行政院政务委员”张京育提出,两岸应早日划定一致的南沙群岛水域并加以管制,以显示对该地区主权的行使。11月,台“行政院”核准“南海问题讨论会议结论”,在该“结论”五大主题17项子题中,有6项涉及两岸合作。如,在加强南海问题研究上,提出“奖助民间团体或学术机构办理台海两岸与港澳之南海研讨会”;在国际法研究上,提出“‘政府’相关单位应积极推动以民间会议、学术研究和资料交换等方式,就南沙群岛问题与大陆方面作沟通和交流,寻求双方进行南海合作之方案”;在南海主权争端解决上,提出“‘政府’得视两岸发展情形,委托民间机构,就有关南海合作之事务性事项,与大陆方面进行商谈”;以及南海海洋科学研究、资源勘探和环境保护等合作事项,等等。(22)但随着“台独”势力的发展,台湾当局内部对两岸合作的意见出现了分歧。“统”派人士认为,与大陆讨论南海资源合作开发,“可强化中国人的主权主张,同时改善台北与北京之间的互信”,在南海问题上主张台湾应采取“中立但较倾向中共的立场”。持“台独”或维持台海现状意见的人则反对在南海问题上与大陆联手,认为此举将损害台湾与东南亚发展更密切的经贸关系并削弱台湾的“独立政治实体地位”。而“务实派”则认为,台湾与东南亚国家间任何的联合行动,都将被大陆视为叛离中华民族利益而招致麻烦,因而主张在大陆与其他争端国之间保有游刃回旋的空间,在南海问题上应采取“较模糊且更等距的立场”。(23)
从南海政策来看,两岸在南海问题上展开合作的基础原本很好,在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几乎已经呼之欲出,但由于“台独”势力发展、台海局势突变、岛内政权更迭而痛失良机,两岸嫌隙反而给周边国家造成了可乘之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在南海面临越来越不利的局面。随着马英九当局南海政策的回归,以及两岸关系的迅速改善,两岸南海合作正迎来一个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两岸南海合作的历史性机遇
台湾当局对“九二共识”、“一个中国”的回归使两岸找到了对话合作的基础,而随着南海在两岸发展战略中重要性的日益提升,以及两岸经贸联系的加强,两岸南海合作的现实性也在不断加强。
“九二共识”的回归与重建使两岸南海合作具备了政治前提。“九二共识”的核心在于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九二共识”所表现出来的政治智慧在于,在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双方在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具体含义,从而创造性地搁置了政治争议,为两岸协商谈判打开了大门。南海问题在法理上是涉及中国主权的重大问题,到底谁才是南海主权的代表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华民国”,现阶段两岸无法达成共识,但双方完全可以认同南海主权属于那个“建立在民族国家意义上的、体现共同文化基因与传统印记的‘一个中国’概念”(24),从而在各种事务性议题上展开充分的合作。
南海日益重要的战略地位与南海权益遭受严重挑战的反差对两岸南海合作提出了紧迫战略需求。进入新世纪以来,海洋在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但包括两岸在内的中国还只是一个海洋大国,远没有达到海洋强国的标准。两岸对进一步开发海洋的重要性均有深刻认识。大陆方面,连续提出“实施海洋开发”、“发展海洋产业”等推动海洋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确立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25)台湾资源匮乏、四面环海,视海洋为其“永续发展”的依托,同样宣誓要进行“蓝色革命”,实行“海洋立国”。
南海战略通道关乎两岸的经济安全。据中国海关统计,20世纪90年代,通过南海的外贸进出口额每年为数百亿美元,占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75%左右。(26)如今,中国与欧洲已是第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量成倍增长。南海是中欧贸易的必经之地。在能源运输安全方面,中国现阶段能源进口的88%必须经过该海域(中东48%、亚太22%、非洲18%)。台湾是典型的海岛外贸加工型经济,其原材料和98%的能源进口以及绝大部分产品出口同样极度依赖海上航线特别是南海航线,南海航线是其名副其实的“生命线”。
然而,海峡两岸在南海权益问题上遭受的侵犯和挑战日益严峻。自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周边国家已经在南海钻井1000多口,发现含油气构造200多个和油气田180个,年产石油超过1亿吨、天然气超过1000亿立方米。与此鲜明对照的是,两岸至今在南沙、西沙没有一口油井,每年都要从南海周边其他国家进口大量石油。两岸渔民在中国传统海域捕鱼,经常遭受周边邻国的非法扣押,有时甚至还要为此付出血的代价。同时,南海海域海盗事件的频繁发生,以及周边国家愈演愈烈的海空军备竞赛,也使两岸南海战略通道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这种严峻的形势将使双方在南海政策的调整方向上更趋积极,也要求双方转变观念、放下成见,进一步加快两岸南海合作的步伐。
两岸交流交往的日益密切为两岸南海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自2005年以来,两岸以党际交流为发端,交流交往日益密切,逐步开创出和平发展新局面。目前,两岸已在200多个领域展开了广泛交流,这些交流与合作不仅为两岸南海合作营造了良好氛围,也为两岸南海合作做了预先铺垫。例如,“两会”签署的《海峡两岸海运协议》只要稍作扩展即可运用到南海方向,两岸各种协商平台机制化所积累的成功经验也将对两岸南海合作起到十分有益的借鉴作用。可以说,在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推动两岸南海合作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抓住机遇趁势而上,适时启动这一进程应当成为双方决策者认真对待的课题。
随着两岸关系的好转以及人们对南海问题关注的增多,要求加强两岸合作的呼声日渐高涨。这些呼声和意见,说明两岸南海合作有着广泛的民意基础,不仅反映了两岸“要合作、不要对抗”的民族感情,也体现了对两岸利益的理性分析,对两岸南海合作起到了进一步的推动作用。
海峡两岸的中国人同属炎黄子孙,有共同的历史传统和文化渊源,在维护南海海洋权益的问题上有共同的历史和立场、基本一致的主张和利益。两岸同胞完全应该携起手来,共同承担起维护中华民族南海主权权益的责任与义务。
收稿日期:2010.6.15
注释:
①杨勇主编.发展与战略——当代形势政策分析.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07:165-166
②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办公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海洋法规选编.第三版.海洋出版社,2001:11
③1956年3月,菲律宾海军学校校长克洛马带领一个探险队窜至南沙,宣布其“发现与占领”南沙群岛,并致函菲外交部,声言他对所占岛屿的所有权。克洛马还将其探险队所占据的岛屿命名为“自由邦”,更改了50个岛屿与暗礁的名称。对此,海峡两岸均表示了严正抗议。台湾军舰驶往南沙群岛后,6月6日,菲律宾令克洛马勿引起国际纠纷。台湾军队进驻南沙群岛后,菲律宾决定调查克洛马探险队未经当局许可非法出境一事,改变了“袖手旁观”的态度。参见:张春英.海峡两岸对南沙和西沙群岛主权的共同维护.军事历史,2003(5):24-26
④台澎金马海空限制区公告.[台]联合报,1992-10-14:1
⑤“海总”证实太平岛守军曾驱离不明国籍渔船.[台]中国时报,1995-04-07:1,3
⑥林正义,宋燕辉.南海情势与中国应有的外交国防战略(POD版).[台]“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编印,1996:127
⑦1995年3月,台“内政部警政署”的“保七总队”决定派遣巡护船前往南沙群岛宣示主权,但由于事前泄密,引发越、菲抗议及军事威胁,于行抵东沙后中途折返。此事引起岛内强烈反应,指责有关单位,尤其是“南海小组”处理不当。
⑧林正义,宋燕辉.南海情势与中国应有的外交国防战略(POD版).[台]“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编印,1996:129
⑨台“内政部”在报请的“‘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草案第六条规定:“‘中华民国’之历史性水域及其范围,由行政院公告之。”在此条文的说明中则指出:“‘历史性水域’系指经由历史证据显示,为中国最早发现与命名、最早开发与经营、最早管辖与行使主权之固有水域,例如中国南海,兹为确保中国南海诸岛及四周海域主权权利,爰将历史性水域及其范围,明定由‘行政院’公告之。”参见:林正义,宋燕辉.南海情势与中国应有的外交国防战略(POD版).[台]“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编印,1996:125
⑩汪曙申.两岸应思考合作,共同保卫南海.世界知识,2009(12):53
    (11)姚嘉文.南海十国春秋.[台]大村文化出版公司,1995:127,131-133
    (12)台湾在南沙赶建机场,考验海峡两岸共守南海默契.国际先驱导报,2006-01-06
    (13)“行政院”海洋事务推动委员会编.海洋政策白皮书.台北市:“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民国”九五.http://www.rdcc.gov.tw/
    (14)美国之音中文网.http://www1.voanews.com/chinese/news/a-21-w2008-02-19-voa52-58932072.html
    (15)王建民.南诲风云中的台北.环球财经,2009(5):54-55
    (16)如1998年中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14条规定:“本法的规定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的历史性权利”
    (17)[台]联合报,1992-04-01:3
    (18)[台]经济日报,1994-11-09:2
    (19)美国之音中文网.http://www1.voanews.com/chinese/news/a-21-w2008-02-19-voa52-58932072.html
    (20)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人民日报,1995-01-31:1
    (21)Jane's Defence Weekly. July 17, 1993:32
    (22)林正义,宋燕辉.南海情势与中国应有的外交国防战略(POD版).[台]“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编印,1996:303-307
    (23)林正义,宋燕辉.南海情势与中国应有的外交国防战略(POD版).[台]“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编印,1996:252
    (23)林红.论两岸在南海争端中的战略合作问题.台湾研究集刊,2010(1):69
    (25)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课题组编.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09).海洋出版社,2009:39-41
    (26)高子川等编著.蓝色警示:21世纪初的海洋争夺与展望.海潮出版社,2004:97